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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建筑业协会文件 建协秘[2007]3号
关于向荣获三次及以上鲁班奖 (国家优质工程)企业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建筑业协会(联合会、施工行业协会),有关行业建设协会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,解放军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,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,鲁班奖(国家优质工程)获奖企业: 为了配合鲁班奖(国家优质工程)(以下简称鲁班奖)创立20周年纪念活动,全面反映建筑行业20年来创建精品工程,实施品牌企业发展战略所取得的成就,我会拟在鲁班奖创立20周年纪念大会上向荣获三次及以上鲁班奖的建筑业企业(承建单位)颁发荣誉证书。因近20年来企业改制、变更等原因,需对获奖企业的情况进行核实。请有关获奖企业填写《鲁班奖(国家优质工程)获奖情况登记表》,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建筑业协会(联合会、施工行业协会)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认定后,连同历次获得鲁班奖的相关证明材料,于今年6月底前寄送中国建筑业协会质量安全部。 一、报名材料: 1、鲁班奖(国家优质工程)获奖情况登记表(附后); 2、历次获得鲁班奖的证书复印件。 二、活动费用: 此次活动本着自愿的原则,实行以支定收,每个申报企业请交成本费2000元。 三、联系方式: 通信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7层,邮政编码:100081 联系单位:中国建筑业协会质量安全部 联系电话:010-62164328
62139585(带传真) 联 系 人: 李燕爱 石卫 开户银行:北京市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银行帐户:中国建筑业协会 银行帐号:0200007609089112580 财务电话:010-62137621 附件:鲁班奖(国家优质工程)获奖情况登记表 二○○七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: 鲁班奖(国家优质工程)获奖情况登记表
注:1、表中“获奖企业”请填写获奖时的企业名称; 2、表格如不够,可复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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